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2-07-30
2020年7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應急救援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國辦發(fā)﹝2020﹞22號),在應急救援領域就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進行了劃分。
2022年3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四川省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川辦發(fā)〔2022〕29號),在應急救援領域就中央、省和省以下事權與支出責任進行了劃分。在此基礎上,結合宜賓實際,就共同事權和各縣(區(qū))事權進行了劃分,確定了支出責任。
《方案》立足宜賓實際,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xié)調、區(qū)域均衡的市與縣(區(qū))財政關系,形成依法規(guī)范、權責匹配、運轉高效的市與縣(區(qū))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不斷提高我市應急救援領域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和保障水平,加快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xiàn)代化,為加快建設現(xiàn)代化國家區(qū)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的主要內容
全文分為三大章節(jié),由總體要求、主要內容和保障措施構成,主要對預防與應急準備、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jiān)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和其他事項四個方面的市與縣(區(qū))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進行明確和劃分。
(一)明確市級財政事權5項。
市級研究制定的應急救援領域政策制度、地方標準、技術規(guī)范,規(guī)劃和預案編制、應急演練等;
市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避難設施建設、應急物資儲備;
市級部門負責的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督管理等;
市級部門直接組織開展的全市性應急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等;
較大安全事故和市級提級調查的一般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較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
(二)明確市級與縣級共同財政事權5項。
建在宜賓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區(qū)域應急救援中心建設與運行維護、駐宜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和國家級專業(yè)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以及省級專業(yè)應急救援隊伍和基地建設財政事權中由市與縣(區(qū))負責事項;
全國統(tǒng)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財政事權中由市與縣(區(qū))負責事項;
全國災害事故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財政事權中由市與縣(區(qū))負責事項;
國家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及火災監(jiān)測預警體系建設財政事權中由市與縣(區(qū))負責事項;
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國家啟動應急響應的特別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省市級啟動應急響應的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財政事權中由市與縣(區(qū))負責事項。
(三)明確縣級財政事權5項。
縣(區(qū))研究制定的應急救援領域政策制度、地方標準、技術規(guī)范,規(guī)劃和預案編制、應急演練等;
縣(區(qū))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避難設施建設、應急物資儲備;
縣(區(qū))負責的行政區(qū)域內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事項;
縣(區(qū))組織開展的應急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其他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
《方案》的主要亮點
(一)覆蓋應急救援領域。
貫徹落實中央改革總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從預防與應急準備、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jiān)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三個方面,實現(xiàn)應急救援管理的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對應急救援領域其他未列事項,明確按照中央、省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二)合理明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在事權劃分上,將應急救援領域3大類事項進一步細分為市級、市與縣(區(qū))共同、縣(區(qū))財政事權,合理劃分市級與縣(區(qū))支出責任。
(三)保持財力格局總體不變。
鑒于應急救援領域的特殊性,市與縣(區(qū))劃分改革時,不明確市級與縣(區(qū))分擔比例及補助標準,以維持市本級與縣(區(qū))財力格局總體不變,同時留有后續(xù)動態(tài)調整余地。
(來源:宜賓發(fā)布)
編輯: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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