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4-11-20
日前,經省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民政廳等5部門發(fā)布2024年全省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788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1025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754元/月。城市和農村低保標準低限較調整前分別增長6.5%、8.8%。
本標準從2024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各市(州)政府據(jù)此調整2023年當?shù)爻青l(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自2015年起,四川已連續(xù)9年提高全省城鄉(xiāng)低保標準低限。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困難群眾救助工作,省級財政保持困難群眾救助投入力度只增不減,以高度的責任擔當讓全省450萬困難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xù)、安全感更有保障。
(信息來源:川觀新聞 四川民政發(fā)布)
編輯: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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