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線 發(fā)布時間:2024-06-05
近日,瀘州市公安交警在一環(huán)路酒城大道增設(shè)了9處“非機動車等候區(qū)”,在江陽區(qū)酒城大道、沱六橋等,19處地點啟用“電子眼”。
增設(shè)9處“非機動車等候區(qū)”
據(jù)市交警支隊秩序科副科長莫乾樹介紹,這些“非機動車等候區(qū)”設(shè)置于機動車停止線前方,有明顯標志標線。當紅燈亮起時,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可以提前進入等待區(qū)等候,待綠燈時,可以先于機動車通過路口。
“從現(xiàn)場效果來看運行良好,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進入等候區(qū)后,減少了在路口與機動車扎堆擁擠的問題,提高了路口的通行效率。”莫乾樹說。
據(jù)了解,“非機動車等候區(qū)”位置靠前,增加了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停放空間,讓路口的車輛停放更加規(guī)范,避免了一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占用斑馬線或混行于機動車之中的現(xiàn)象,各行其道,道路通行更為暢通和安全。
據(jù)了解,“非機動車等候區(qū)”先在以下點位試行一周,交警部門將根據(jù)實際情況,后續(xù)再在城區(qū)一環(huán)路進行推廣。
非機動等候區(qū)試行點位
1、酒城大道與康城路口
2、酒城大道與華升路口
3、酒城大道領(lǐng)秀濱江路段
4、酒城大道龍騰路口
5、酒城大道龍翔路口
6、酒城大道瑞景路口
7、酒城大道龍馳路口
8、酒城大道軒景路口
9、酒城大道丹陽路口
瀘州主城區(qū)19處地點啟用“電子眼”
昨(3)日,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一大隊發(fā)布通告,決定重新啟用春華路二段沱六橋下等19處交通技術(shù)監(jiān)控設(shè)備。
一、啟用時間
自2024年6月3日0時起試運行,試運行時間一個月,2024年7月3日正式啟用。
二、地點
1、春華路二段沱六橋下
2、江陽北路與迎暉路交叉口
3、和泰路一段江灣壹號門口
4、連江路一段與佳裕路交叉口
5、華陽南路與瑞景西路交叉口
6、春景下路進綠景路東50米
7、三星街進下平遠路西50米
8、春華路二段與華陽北路交叉口
9、江陽南路與忠山路二段交叉口
10、酒城大道三段與龍騰路交叉口
11、酒城大道一段與丹霞路交叉口
12、龍透關(guān)路與刺園路三段交叉口
13、酒城大道一段與綠景路交叉口
14、忠山路三段西南醫(yī)科大學(xué)門口
15、較場街進濱江路四段西北20米
16、酒城大道一段與軒景下路交叉口
17、酒城大道二段與瑞景東路交叉口
18、春華路三段與金科博翠灣交叉口
19、酒城大道三段與康城路一段交叉口
三、抓拍范圍
1、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2、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cè)雽?dǎo)向車道的;
3、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5、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車輛所有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查詢車輛違法情況。請廣大駕駛?cè)俗杂X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來源:江陽發(fā)布-瀘州市廣播電視臺 酒城交警)
編輯: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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